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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患者要公道不要赔偿
律师:给正在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敲警钟
  2009-06-18 04:52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李洋)乘坐两次公交车,买一支冰激凌花掉的2元钱,竟触发了医院和患者之间旷日持久的纷争。医院认为小题大做,患者坚持要维护权利。日前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诉说,她为了医院2元钱违规收费讨说法,尽管医院将赔偿金从500元涨到800元,但较真的她坚持认为:不能为钱出卖原则。

  今年1月7日,身体状况不佳的王女士来到香坊区文康医院静脉点滴。注射了几天后,王女士无意中发现,1月10日的药费单据上清楚地写着:西药费7元;处置费7元。而1月11日注射同样的药物后,药费单据的金额一项却写着16元,比头一天的药费高出2元。王女士马上找到医院负责人讨说法,对方却以“多大点事儿?这点儿钱也来找?”而拒绝了王的投诉,双方为此争吵。

  较真的王女士一气之下找到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这种投诉由市物价局受理。市物价局则说,按照区域管辖,王应找香坊区物价局。香坊区物价局负责受理投诉的韩科长接受了王的投诉,表示一定核实处理。

  一晃儿1个月过去,医院通知王女士,希望500元“私了”。但王坚持认为,钱不能买一切,她这样辛苦地到处投诉,不是为了赔偿金,医院必须公开道歉,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双方为此相持不下。

  其间,王女士不断到处投诉。经过3个多月的“长跑”,终于在4月底等来了答复。医院告诉王,他们已将赔偿金提高到800元,仍希望“私了”。对此,王女士坚持认为,希望院方做出解释,因为赔偿不是她投诉的目的,赔偿金可以捐给慈善机构,但消费者的权利必须维护。

  至今,医院仍在公开道歉和做出解释上不肯让步,而王女士也不接受医院800元“私了”。

  文康医院的何院长对记者说,医院确实多收了王女士2元。现在赔偿金已提高到800元,但王仍不答应,医院也没办法。香坊区物价局韩科长告诉记者,他一直在处理此事。按照规定,医院如果存在违价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版特邀法律顾问、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姜启凡:

  王女士较真做得对。医院多收2元医疗费,单从数额上讲并不大,但违规多收医疗费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及到诚信守法的问题。王女士较真2元医疗费,并且有意识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是正当的维权行为,也是我国现行法律倡导的行为,体现了公民意识正在逐步提升,公民法制观念日趋健全。同时,事件本身也为正在乱收费的各种单位和个人敲响警钟,“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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