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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公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有关办法明确,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的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有关办法明确,听证会设三至五名听证人(听证人是指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意见的人员)。听证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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