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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杨拓)本报于7月3日A13版刊发了《被狗咬伤 索赔遭拒》一文后,很多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情况,而且很多人也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几乎所有人都表示,超市或是仓买内是不应该养狗的!
市民刘女士说,无论大型超市还是个人开办的仓买,都不应该饲养猫狗等宠物。超市和仓买内的绝大多数东西是给人用的,给人吃的。无论宠物饲养得多干净,也会带有细菌和病毒。在超市和仓买内饲养猫狗,是对客人健康的不负责。 市民杨先生说,猫狗等宠物本身就容易携带病毒,很多疾病都是通过动物传播给人类的。历史上也曾出现很多次动物携带病毒,感染给人类后,爆发大规模疾病的例子。虽然现在的卫生条件比从前有很大进步,但是在超市或仓买里,猫狗等宠物可以直接污染到食品,所以不应该在超市或仓买内饲养猫狗等宠物。 律师刘先生说,如果在仓买内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在法律上界定会有很大难度。宠物在感到危险时,会有防卫表现,所以是人逗狗被咬伤,还是狗无故袭击人,就很难说清了。 记者从卫生防疫部门了解到,虽然在超市或仓买内饲养宠物,尤其是在个人开办的小型仓买饲养,宠物不符合相关的卫生规定,但是,目前哈尔滨市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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