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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伤索赔遭拒
  2008-07-03 04:41


  哈尔滨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杨拓)6月30日,姜女士与朋友到道里区安宁街的一家仓买买东西,结果被仓买老板养的宠物狗咬伤。仓买老板称自己没责任,拒绝赔偿。

  姜女士说,当天晚上吃完饭,她觉得口渴,正好路过这家仓买,便到里面买东西。进屋后,发现有只宠物狗在仓买里面,狗没有拴,正在吃食。她趁老板去拿东西的时候,蹲下去摸狗,可是刚一伸手就被咬了。被咬后第二天,姜女士来到这家仓买店要求索赔时,遭到仓买老板的拒绝。

  随后,记者和姜女士一同来到这家仓买,以姜女士家属的身份对其索赔过程进行暗访。在索赔过程中,仓买的老板承认咬人的狗是她的宠物,也承认狗咬人的时候没有拴,平时也是在仓买内饲养的。但是,仓买老板表示,姜女士进仓买之后,她提示过姜女士,说狗不能碰,之后姜女士被她的狗咬了,她没有任何责任。

  记者从哈市犬类管理所了解到,遇到犬类伤人,主人拒绝赔付的情况,被咬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取证,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调节。如被咬人对于狗的身份是否合法有疑问,可以向哈市犬类管理所举报,管理所会到现场对狗的身份进行核实。若狗不具备合法身份,则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律师刘先生对此认为,关于宠物伤人,我国已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更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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