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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即将推出以房养老试点
  2008-05-30 00:34


  □/余美英

  近日,有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试点‘以房养老’模式”引起了各方关注。

  据介绍,试点方案暂定名为“以房自助养老”协议,将在6月正式试行。与此前各界曾经讨论过的“倒按揭”不同的是,“以房自助养老”的方式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目前初定的做法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予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

  即将试点“以房自助养老”方案的是家住普陀区的一户老年夫妇家庭。两位老人均超过80岁,届时,这对老人将按照协议,将一套二居室房卖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房款一次性交付老夫妻俩,同时再将此房返租给他们,并与其签订七年租赁年限,老人须将七年租金一次性交付公积金管理中心。双方约定,七年后老人如健在则租金全免,不到七年期限的,剩余租金则退还给老人的遗产继承人。

  有关人士解释,“倒按揭”的放贷对象是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银行定期向借款人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或其他资产还贷。“倒按揭”和试点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房屋产权交易的先后———“倒按揭”只是抵押,最终产权是否转移,抵押人还可以选择,而“以房自助养老”则事先就要把产权人进行转移。

  对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这种“以房养老”模式,业内人士看法是“只能是由有政府背景的事业单位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国企来做,不然运作的单位很可能出现因运行不善或市场因素而面临破产,造成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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